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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拆迁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?




        遇到乡村集体土地或房屋征收时,就会有"拟征地公告"这一环节。自此,涉案项目内就会制止新建、扩建房屋、附着物及办理入户等。只需当地发布了"拟征地公告"和"拟征收土地安顿补偿计划公告",就预示着当地要停止征收拆迁。假如补偿安顿不合理、不公平,就能够及时联络咨询律师。

        假如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,在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房屋的调查意见、房屋征收安顿补偿计划的征求意见时,就能够联络律师,咨询理解本人的补偿能否合理。假如补偿过低,被征收老百姓就应开端做延聘专业律师维权的准备阶段工作,即有认识地理解相关律所、律师的状况信息,停止"货比三家"选择专业的拆迁律师。


        除此之外,以各种方式替代征地拆迁的状况大家也要留意,比方"以租代征""以购代征""以拆违替代征收"等状况。这些拆迁方式都是为了压低补偿的违法情形,假如我们的土地被占用十几年以至几十年,每年只给少量租金,即便没有征地文件大家也要警惕起来,及时咨询律师查询能否当地正在停止征收,以防权益受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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